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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实施。
(二)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三)拟订全省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规划,负责文物保护经费的管理。
(四)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考古项目和中华文明研究课题的实施。承担确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省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七)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博物馆及馆藏文物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服务;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指导、管理文物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传播、展示工作,承办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
(八)指导全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
(九)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省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全省文物人才工作。
(十)负责全省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1-853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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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物院
主要职责:
(一)征集、收藏反映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文物、实物资料,并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二)承担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修复工作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平台建设;对可移动文物保护技术进行研究应用。
(三)负责文物藏品(文物资产)的分类保管,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利用工作。
(四)负责研究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开展文化创意设计,推动博物馆文化事业发展。
(五)负责研究文物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加强与国内外文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中华文明和燕赵文明的优秀成果,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六)负责展览解析宣讲工作,深化博物馆教育与学校教育和干部教育相结合体系的建设,建立博物馆与社会共建共享机制,发挥文物教书育人的丰厚资源优势,培育公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承担出入境文物鉴定、馆藏文物定级鉴定、涉案文物鉴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河北流失在外文物回流工作。
(八)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28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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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主要职责:
学院以“崇德 尚艺 惟美 求新”为校训,紧密依托文化行业,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形成了以教学促实践、以实践带教学的育人模式。 举办高职和中专层次艺术教育,设有戏剧、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影视、传媒、文化管理等专业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社会教育部等教学部,现有大专专业29个(含方向),中专招生专业8个。 省内唯一一家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连续七年获评文化和旅游系统实绩突出单位。 牵头举办河北高职文化艺术类单招考试、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洽谈会,为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近两万人,学生质量得到社会普遍赞誉。
联系电话:0311-8666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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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
主要职责:
(一)研究、保护、传承、培训、推广京剧艺术。
(二)整理加工京剧传统剧目。
(三)收集、保存、利用京剧艺术资料。
(四)创作、演出京剧优秀剧目。
(五)培养京剧艺术人才。
(六)培育和拓展演出市场。
(七)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2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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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响乐团
主要职责:
(一)排练、演出中外经典交响乐、声乐艺术作品。
(二)创作、演出具有河北地域特色的交响乐、声乐作品。
(三)普及推广交响乐。
(四)培育和拓展演出市场。
(五)开展交响乐社会培训辅导。
(六)培养交响乐专业人才。
(七)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668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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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主要职责:
(一)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政策、学术和应用理论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
(二)组织策划省重点剧目生产,开展艺术创作、评论,为全省文化艺术活动提供公益服务。
(三)承担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受理、结项等工作。
(四)收集、整理文化和旅游信息资料并进行数字化建设,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工作。
(五)编辑艺术研究刊物,负责全省艺术信息发布。
(六)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6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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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
主要职责:
(一)开展美术展览、收藏、创作及研究活动。
(二)承担美术创作、研究任务。
(三)开展美术交流活动。
(四)开展公共美术教育、美术培训等活动。
(五)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69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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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
(一)提供演出场馆服务,组织承办国内外各类文艺演出,开展演出经纪活动。
(二)组织艺术创作生产。
(三)承担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组织委员会日常工作,筹办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组织开展国内外杂技艺术交流活动,宣传和推介中国杂技艺术,推动杂技事业和杂技产业发展。
(四)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河北特色文化。
(五)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普及教育推广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咨询服务。
(六)组织承办重大文化产业展览、展会等活动。
(七)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7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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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图书馆(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主要职责:
(一)收集、整理、加工、保管各类文献信息资源。
(二)开展全省古籍文献(含民国文献)的搜集整理、普查登记、保护修复、古籍保护成果推广、古籍文献的宣传与服务、开发与利用。
(三)向社会提供书刊、阅览、信息咨询、音像资料视听、数字文献借阅与加工、互联网浏览、培训辅导、公益性讲座与展览、旅游融合服务项目等公共文化服务。
(四)联合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特色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
(五)承担全省基层图书馆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图书馆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0311-860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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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创作、培训、演出、展览等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开展从业人员、业余文艺骨干培养;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编辑文艺刊物。
(二)具体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普查、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交流、理论研究以及全省文化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
(四)搜集、挖掘、整理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建立和管理全省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及档案资料库。
(五)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23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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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主要职责:
(一)承担省内地下、水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工作。
(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掘出土文物和调查文物移交前的保管工作。
(三)承担援外考古工程项目,负责工程建设中的考古、文物影响评估及相关文物保护工作,为社会提供考古和文物保护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技术支持。
(四)负责考古学文化研究,承担科技考古、文物资源调查、重大考古课题等。
(五)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0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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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维工作。
(二)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综合性大型活动及相关专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三)结合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开展产业监测分析与交流培训。
(四)承担文化和旅游规划的技术应用等具体实施工作。
(五)负责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系统运维与安全保障。
(六)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6796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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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保护、研究工作。
(二)研究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规范和标准,编制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和勘察设计方案。
(三)承担重要文物保护工程的修缮施工任务,开展文物建筑统工艺、技术、材料、病害研究和咨询。
(四)承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档案、信息资料整理和保管工作,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及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在文物预防性保护中的应用研究。
(五)负责文物资产资源统计汇总及相关平台建设,负责文物建筑构件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培训等工作。
(六)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929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