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文旅市场字〔2022〕1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推动全省农村文化市场规范发展,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6日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规范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强国建设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坚持守正创新,聚焦农村文化市场监管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树立依法经营典型,加大宣传引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农村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农村文化市场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村文化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确保文化场所用房、消防和文化活动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改,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发展平稳有序。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村文化市场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实行实名登记、歌舞娱乐场所播放非法音像制品和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画面,文化用品市场经营色情、反动、盗版书籍,演出中含有淫秽、低俗表演等农村文化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坚持系统治理。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源头风险防控、从严执法监管对农村文化市场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娱乐场所、书报刊经营、营业性演出主体和活动开展系统治理;严格依法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常态化排查,建立“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督导检查”相结合的综合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抓实宣传教育。
(三)坚持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法规有关规定,对农村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发生。
(四)坚持共治共享。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监管组织体系和专兼职监管队伍,省市加强政策法规支持指导,县乡村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新格局。
三、 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重点:
1. 经营活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为未成年人规避实名认证提供协助、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等行为。
2. 服务内容。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暴力、血腥、色情等禁止内容的信息。
(二)娱乐场所监管重点:
1. 经营活动。利用违法建筑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擅自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未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等行为进行监管。
2. 服务内容。歌曲点播系统存在违规曲目或与境外的曲库联接、歌舞娱乐场所卡拉 ok 含有禁止内容等行为进行监管。
3. 内部管理。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拒不配合主管部门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三)演出市场监管重点:
1. 经营行为。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许可文件、演出经纪人不符合法定要求等行为。
2. 演出内容。演出活动含有法律禁止内容、个别演出存在“三俗”现象等行为。
3. 事前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等行为。
(四)游戏游艺设备监管重点:
1. 经营行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或开放等行为。
2. 服务内容。游艺娱乐场所游戏项目含有暴力、色情等禁止内容、机型种类不合规、设置赌博功能等行为。
3. 事前备案。游戏游艺设备经营活动未进行备案、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游戏游艺设备未经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等行为。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的重要作用,要主动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治理新模式,提升农村文化市场治理效能。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文化市场发展形势和特点,找出监管和市场存在的问题,找准监管难点,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各方力量,调动乡村两级积极性,推动执法力量进农村,推进文化市场执法末端落实。要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备案流程,缩短审批备案时间,实施一网通办和承诺制,为创办农村文化经营者提供便捷快速服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个经营单位负责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村文化市场规范化发展内生动力。
(二)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对农村文化市场综合监管的工作协调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规范农村文化市场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建立适合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统筹指导县乡村开展农村文化市场治理。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结合执法进村工作,依法指导乡村建立文化市场兼职管理队伍,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工作机制,同时要会同卫健、公安、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疫情防控、治安秩序、自建房、消防等专项整治,及时消除文化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文化经营场所和演出活动安全。
(三)切实保障经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点多、面广、距离远,工作难度大,是全省文化市场监管的薄弱区域。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优先保障农村监管平台建设使用等经费支出,合理安排乡村两级兼职人员工作补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障人员培训以及宣传费用,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
(四)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纳入年内考核评先工作,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创新做法和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还要完善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日常考勤、巡查检查、协调服务、跟踪问效等工作制度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