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编写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9条。其中,政府文件319件:通知通告文件134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8件,预决算公开17件,行政许可信息85件,其他15件。主动公开文件聚焦文化和旅游中心工作、重要举措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开设了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公开需求。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当年办结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失效文件7件,并进行标注,便利公众查阅使用。发布文旅企业供需信息发布表,汇集省内需求方、供给方以及国家和外省供给方信息,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加快复苏发展。规范公开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相关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渠道,及时上传公开各类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服务领域,持续做好“河北文旅发布”“河北旅游”等微信公众号及“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浪微博的建设管理工作,在省图书馆、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网站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网页,作为与河北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政务公开网链接的专门平台,发挥好综合查询的阵地作用。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平台全年共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化、常态化、机制化。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高效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厅领导、驻厅纪检组长、省文物局长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省文物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信息、档案、网络、纪检机构相关人员组成,承担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对厅直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结合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需要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增加公开渠道和平台。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准确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推动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二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快捷、准确。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和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工作。
六、 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