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支部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期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各党支部要在每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并对学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落实学习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研究本支部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支部书记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做好表率示范。原则上,每周安排固定的半天时间开展集中学习。支部书记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代行职责。支部明确专人配合做好集中学习的组织服务工作,做好学习记录。集中学习覆盖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并吸收党外人员参加学习。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前研读必要书目和文件,下功夫刻苦自学,积极主动参与研讨交流。此外,严格学习纪律,支部集中学习设立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支部书记请假。学习研讨内容涉及保密的,按照有关涉密管理规定办理。支部因紧急任务不能开展定期集中学习的,在事后及时安排补学。
二是丰富学习方式。各党支部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支部定期学习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期学习明确一个学习主题。具体形式可采取领学、交流讨论、观看影像资料、实地体验学习等开展。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重大理论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历史,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国家和我省关于文化、旅游工作方面的重要部署,以及推进工作需要掌握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三是加强督促考评。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党委不定期检查督导各支部每周集中学习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并及时向厅党组汇报有关情况,年底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同时,把各党支部定期学习情况列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和工作量化积分台账,计入年度党建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