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导游人员等级考试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审批类别 |
3210001 | 河北省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试收费 | 无 | 行政收费 |
三、办理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七条:“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和旅游部令第22号)第六条:“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证实办公室,在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的授权和指导下开展相应的工作”。
四、受理机构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决定机构
文化和旅游部
六、审批数量
无限制
七、办事条件
凡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符合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规定报考条件的导游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的等级考核评定。
(一)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申请人条件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申请人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员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三)批准条件
当年导游人员等级考试成绩合格。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备注 |
1 | **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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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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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导游资格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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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导游证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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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历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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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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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级导游员证书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报考高级导游员考试 |
8 | 1寸红底 免冠近照 | 原件 | 2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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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前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市级旅游行政部门现场办理。
九、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现场接收地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市级旅游行政部门。
(二)办公时间
根据《**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交费、核对信息、上传照片和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十、办理基本流程
十一、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登录河北省导游考试网下载填报《****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二)申请人到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的市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名点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交费。
(四)登录河北省导游考试网“中高级考试考生通道”核对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与报名照片同版)。
(五)登录河北省导游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参加全国统一的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七)成绩合格后,凭身份证领取导游员等级证书。
十二、审批时限
考试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文化和旅游部统一核发导游员等级证书。
十三、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环节:导游人员等级考试。
(二)收费依据: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冀价行费〔2010〕47号文件)。
(三)收费标准:笔试(含报名费)每人170元。
十四、审批结果
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核发中级导游员证书和高级导游员证书。
十五、结果送达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查询时间,考生通过网上查分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导游员等级证书。
十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十七、咨询、监督和投诉渠道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试相关资讯将在河北省导游考试网(网址:http://www.hbguideexam.gov.cn)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25804
监督电话:0311—67967075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十九、公开查询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查询时间,考生通过网上查分系统查询。成绩合格者可在报考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领取导游等级证书。